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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年4月26日   点击人次: 1285   

各系、部 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共同指导,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以下简称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3—2024 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学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的评选对象为学校在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毕业生和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推荐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用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学校毕业不超过 10 年(120 个月),在基层岗位工作时间 3 年(36 个月)及以上,参加推荐时仍在基层岗位。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四个引路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 服务一线。长期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从事就业工作 3 年及以上。

3. 工作突出。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恳务实,在引导学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三、推荐程序

各系部门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有意向申报的毕业生和教师填写附件1“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附件2“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教师)、附件3“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个人事迹材料,并根据推荐条件进行初审,分别推荐毕业生和教师候选人不超过1人,于43017:00前将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学校将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至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

四、推荐材料格式要求

1. 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 2000 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 word 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

2. 同时提供 jpg格式的 1 寸电子证件照(2.5×3.5cm413 ×295 像素)和生活照各 1 张(1600×900 像素)。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3. 推荐候选人电子材料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按“××× 大学毕业生(教师)×××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推荐表、事迹材料加盖系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学生处。

联系人及电话:田龙  68756879

邮箱:929614369@qq.com

 

附件:l.“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2.“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教师)

3.“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事迹材料


 

党政办公室

20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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